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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廉租房
10-06 10:48 

    《泉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本月起实施,市房管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申请租金补贴、租金减免和承租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要尽快申请,以免错过时机。
    按照规定,申请家庭首先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各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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