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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广电事业发展史话系列连载(11)--泉州有了自己的电视台〔上〕
06-28 10:55 

    创办一个属于泉州的电视台播放自己制作的电视节目,这是处在改革开放中泉州百姓的期盼,也是广电工作者的追求和职责所在。但要将这一愿望变为现实有时机和政策的许可,也有诸如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专业人员配备等软硬件的要求。
    1984年,在贯彻中央“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方针时,我省各地都在积极行动创造条件筹办自己的电视台。晋江地区和泉州市的宣传和广电部门也曾就办台进行过酝酿和设想。“办一个电视台等于建一座电影制片厂,至少要有500万元的资金投入。”福州广电局的同志如是说。面对这么大数目的投资不能不让人却步,良好诉求只能暂时搁置。1985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晋江地区建制,泉州市升格为地级市的行政体制改革。在新一届人代会筹备时,宣传部门组织拍摄一部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工农业成就的名为《侨乡新貌》的电视专题片,拟在大会期间播放给代表们观看。广电部门的同志即向私人借来家用的摄像机采摄,然后用手工在家用录放机上剪裁编辑和配音配乐。在领导审片时,广电局的同志趁势提出筹建电视台的建议,引起了领导的关注。
    1986年元月,第六届市人大、市政协会议胜利召开。会议期间,朱展华、张田丁等13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立“泉州电视台”的提案》,许在全、陈秉正等8位政协委员也在政协提出《关于筹建电视台的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重视。     (曾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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