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的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广大有线电视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实施,旧制度同时失效。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安装使用有线电视的单位和个人,每一个终端(每台电视)收取建设费380元,每月收取收视维护费13元。
二、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自信号开通之日起开始缴纳。缴费可分半年、全年两种,上半年费用规定在当年的1-3月缴纳,下半年费用规定在当年的7-9月内缴纳,全年一次性缴纳期限为1-6月。逾期未缴纳者追?至初,每月缴纳滞纳金2元。
三、用户如需要迁移,应到本中心办理迁移手续,并缴纳迁移费200元,若自行迁移将按有关条例和规定进行处罚。
四、用户如需要暂停收看有线电视,应向本中心办理停机手续,停机手续包括报停申请、停机和协约,并缴纳本年度中央台每月的加密费3元。在未办理复机手续之前,若发现用户自行接看节目,违约用户将被视为停机手续自行失效,用户必须补缴停机期间费用,并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用户如不需要使用有线电视,应向本中心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后发现继续使用者,将按《广播电视设施管理保护条例》进行处罚。
泉州广播电视传输中心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