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事业科:组织制订广播电视科技开发应用和事业发展的目标与规划、指导、协调市级和县(市、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负责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和指导工作;承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建立和撤消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覆盖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开发和管理,负责对工业园区、居民小区等小区域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网的规划、建设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并按技术标准组织验收;审核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并上报省局和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贯彻广播电视有关技术标准;承担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科技管理与对外交流。